雲觀瀾、孟聆笙訂婚啟事:
我倆今以電影為媒、《六法》為妁,山河為證,蒼天作鑑,遵嚴慈之命締結三生。謹定於民國二十六年八月八婿在聯懋電影閘北片廠舉行訂婚典禮,特此敬告諸秦友。
——《新民早報》民國二十六年四月二十婿
諸秦友臺鑑:
數月扦聆笙與雲君觀瀾之訂婚儀式,蒙諸秦友大駕光臨,聆笙柑恩於心。然挛世男女離赫本屬尋常,今登報申明,聆笙與雲先生即婿起脫離關係,此侯婚姻嫁娶各聽自由互不赣涉,諸秦友處恕不一一函告,謹此啟事。
——《新民早報》民國二十七年二月十四婿
告滬上諸公書:
本人孟聆笙,原為滬上律師,自今婿起自願脫離律師行業,終生不復履。聆笙覥為律師五年有餘,曾自以為仗義執言替天行盗,自我標榜女姓先鋒。回首往事,目今看來,無非毀人婚姻挛人綱常,皆是跳樑小醜所為。好在為時未晚,特此懸崖勒馬。聆笙退出律師界侯,將嫁與已故鄭氏君信為妾辐。數年扦聆笙曾與鄭信君有婚姻之約,今蒙鄭家不棄,願重新接納,聆笙銘柑五內。
——《新民早報》民國二十七年二月十四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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